本报邵阳讯 近来,邵阳县一高层小区因运用不合格消防产品且逾期未改,被消防部分立案处分。
2024年9月,邵阳县消防救援大队执法人员对邵阳县一高层小区做监督查看时发现,该社区物业办公室运用的3具消防应急灯具为不合格消防产品,大队依法将3具消防应急灯具(MY-ZFZD-E3W-816)进行抽样送检,查验成果为不合格。随后,执法人员对该物业公司下发《责令期限改正通知书》要求其整改,届满复查时发现该物业公司仍未整改,复查不合格。该物业公司非人员密布场所运用不合格的消防产品逾期未改的行为,违反了《消防产品监督管理规则》第十九条第一款、第五款之规则。依据《消防产品监督管理规则》第三十六条第二款之规则,归纳案子性质、情节等状况,邵阳县消防救援大队依法对该物业公司处860元的行政处分,给予直接负责人张某360元罚款的行政处分。
现在,该物业公司分外的注重并全力合作场所火灾危险问题的整改作业。下一步,邵阳县消防救援大队将活跃盯梢危险整改进展,如期安排复查,保证危险准时完结整改。